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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区别与联系

人气:184 发表时间:2020-12-29 14:10
对估价师而言,两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应该是很容易理解的,但许多估价师对二者之间的关系仍有模糊认识。价格鉴定和价格评估是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为便于大家正确认识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关系,更好地规范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行为,本文将对两者的区别与联系进行梳理,以供大家参考。

一、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区别

价格鉴定是指国家机关委托的司法行政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和仲裁案件)中涉及财物的价值认定,简称“涉案财物价格鉴定”或者“价格鉴定”。这种鉴定从司法部门的角度看,是司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法律依法行使的取证职责,属于国家机关的职能。价格鉴定不管是从司法机关的角度,还是从政府行政机关的角度,都应当属于国家机关性质的工作。主要包括检察院、公安部门、监察部门等在办理刑事案件中需要对涉及物品价格举证的事项、审判机关对价格不明或者有争议的价格进行判定时涉及的事项、行政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中需要对涉及物品价格举证的事项。
国家设立的价格鉴定机构从事涉案财物价格鉴定具有社会中介机构无法比拟的系统优势,按照国务院颁发的《价格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价格部门具有调解、处理价格争议的职能,因为价格鉴定系统进行价格鉴定中具有价格鉴定复核裁定前置的程序。即使当事人对价格鉴定不服,产生了争议,也可以按照程序和制度进行复核、复核裁定和***终复核裁定。只要严格按照现行的价格鉴定管理办法和工作程序,能够保障价格鉴定的公平公正。

价格评估是社会中介机构对当事人在市场交易过程提出的财产(商品)估价,价格评估是一种咨询活动。这种委托完全是产权所有者当事人独自负责的行为。社会中介评估机构只需要对当事人负责,也不具有任何行政性质。

价格评估实际上也有两重性质,一是交易价格咨询,二是财产纠纷中辩护或者提供证据。但是,价格评估机构作为当事人的辩护者为单方当事人作证,与价格鉴定机构作为鉴定人为法庭提出价格鉴定,其性质也不同,其公正性不易得到认同,这也是价格评估机构与价格鉴定机构的差异。

二、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联系

一是工作程序相似。价格鉴定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委托、受理、调查、勘验、测算、论证、出具价格鉴定结论书;价格评估工作程序一般包括:委托、受理、评估准备阶段、现场评估阶段、评定估算阶段、撰写评估报告。因此,从实质上看,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工作程序基本相同。

二是技术方法相似。价格鉴定的技术方法主要有: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专家咨询法;价格评估的技术方法主要有:现行市场法、重置成本法、收益现值法、清算价格法。由此可见,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技术方法基本相似。

三是工作原则相似。价格鉴定的工作原则是: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客观原则、科学原则;价格评估的工作原则是: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科学性原则、专业性原则。由上可知,价格鉴定与价格评估的工作原则是大同小异,基本相似。